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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对执业公示不知情!检测公司要承担责任吗?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4-02-18 14:41 浏览次数:

奇葩的事情发生了,李某的证中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在2023年6月29日执业公示,2023年10月24日,中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以“解除劳动关系”为由为李某办理了执业公示注销手续。
但是李某却对中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为其办理执业公示的事情不知情。且人家还提供了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


有电梯人说,这种情况下,中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擅自使用别人的证件,算是弄虚作假吗?没责任吗?

中城绿脉(湖北)检测有限公司持有电梯检测资质(2021年12月6日取证)、房屋建筑工程及市政工程工地的起重机械机构资质许可等资质。
根据其2022年年报显示,其缴纳社保的员工有60人,比较大的一家检测公司。

检测行业如果不好好管控,后面只会走电梯维保的老路,不信,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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