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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新规6月1日实施,你关心的问题总局这样回复!(五十六)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4-15 14:55 浏览次数:
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
领导您好!想咨询一下新的《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有没有大概实施的时间。
总局回复:《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考核规则》已经完成征求意见,目前正在修改中。

02

问:特种设备检验机构
您好:我们公司是属于河南新乡的,有特种设备到期了需要检验,我想咨询一下,我们用外省第三方有资质的机构校验可以吗?
总局回复:使用单位可选择具备相应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机构开展检验工作。具体监管问题请咨询当地市场监管部门。

03

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
刚入职1年可以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证吗(A类证)
总局回复: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报考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2年以上特种设备相关工作经历或者安全管理工作经历。

04

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试地区问题
您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规定,申请人应当向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户口或者居住证)所在地的发证机关提交材料。请问工作所在地是不是指工作单位的住所呢?如果有企业安排人员临时在异地工作,这些人员应当在工作单位住所所在地申请,还是可以在临时工作地申请?
总局回复:作业人员的工作所在地一般指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作地点或社保缴纳地,在工作地申请的,需在申请表中填写用人单位意见并加盖公章。

05

问:核准证吊销后怎么做
请问,我公司 特种设备检测核准证吊销后,该怎么做?听说要把核准证寄到市场监管总局。具体怎么做?邮寄的具体地址?
总局回复:请将核准证邮寄至总局许可办公室,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总局许可办收。联系电话:010-59061672。

06

问: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的处理问题
你好,请问对有证据表明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或者存在严重事故隐患的特种设备依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61条第三项实施查封、扣押后应当如何处理?是否有相关规定,否则查封或扣押日期到后就得解封。
总局回复:请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六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第六十三条以及《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等规定处理。

07

问:关于机械式立体停车库使用年限
对于垂直循环类、升降横移类等各类机械式立体停车库是否有相关文件规定其使用寿命?如无,实际使用过程中如何判断是否应报废停止使用?
总局回复:目前总局颁布的相关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中没有找到相关依据。在用设备是否报废等由使用单位自行评估并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