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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新规6月1日实施,你关心的问题总局这样回复!(五十二)

发布者: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2-02-10 14:34 浏览次数:

问:关于电梯井道下方空间的疑问
根据井道下方空间的防护B”。检验内容与要求修改为:“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者平衡重运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
现场情况是电梯底坑在一层,井道下方有负一层和负二层,按照检规要求已经在缓冲器底部的负一层安装了延伸到坚固地面(力不小于5KN/㎡的要求)的实心桩墩,负一层地面也达到荷载要求并且增加实心桩墩,那么负二层是否还需要架设实心墩?
另外第二个问题《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2017年第2次修改)第3号修改单中的附件E;将3.16项的检验内容与要求调整为:“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在对重(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此修改单提出的变更只是针对斜行电梯还是垂直电梯也同样适用?现场检验人员要求我们在垂直电梯上必须增加对重安全钳,是否合理(现场井道下方已经安装了实心桩墩)
总局回复:一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含第1、2号修改单)第3.16项已明确,“如果井道下方有人能够到达的空间,应当将对重缓冲器安装于(或者平衡重运行区域下面是)一直延伸到坚固地面上的实心桩墩,或者在对重(平衡重)上装设安全钳”;二是《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TSG T7001—2009)第3号修改单中的附件E已明确为曳引与强制驱动电梯中的斜行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专项要求。


02

问:电梯检验检测人员公示与企业自行检测试点关联
根据北京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发布的第一批电梯按需维保和自行检测试点企业名单的通知中,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成为唯一一家自行检测试点企业。可根据总局56号文件,电梯使用、维保单位开展电梯检测要求中对人员描述:持有电梯检验员或者检验师资格证的人员至少8名,且需要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办理执业公示手续,且执业单位为所在的使用、维保单位。但根据查询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上海三菱电梯有限公司无论是总公司还是北京分公司,一个人员也没查到,这是否满足自行检测条件?谢谢!
总局回复:感谢您反映的情况,相关问题您可向发文单位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咨询。

PS:前面我们刊发过《上海三菱被纳入电梯自行检测试点企业》后,上海三菱电梯这个问题有好几个电梯人问过我,我也很疑惑。为什么在“全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人员执业公示与查询系统上查不到上海三菱电梯的检测人员名单,这个谁知道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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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复审

总局领导好,在基层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过程中发现:一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批准日期为2013-01-31,有效日期2017-01-30.该作业人员于2016年11月到期前复审,但是复审中记录注明有效期2020-11-07。作业人员证书复审后,其有效期的起算时间不应该为复审日期。而应该是第一次发证时的有效期的截至日期。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 Z601-2019中规定作业人员应在证书有效期届满前提前一个月进行复审,并未规定复审之后,第二次证书的有效期的起算时间?是否能以复审日期作为该证书有效的起算时间?谢谢
总局回复:有效期的起算日期为发证日期,换证时,一般应以原证书到期日期为新证书有效起始日期。以复审日期作为新证书有效起始日期的,应当收回原证书,防止申请人同时持有2本有效证书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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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质

总局领导您好!特种设备检验人员资质从何时算起?是检验证书上的发证日期?还是执业注册后才有资质?还是有其他日期?
总局回复:从发证日期起算。


05

问:关于2021年1月以后新系统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许可“专业培训经历证明”的问题
在2021年1月以后,特种设备检验资格许可更换了新版系统,在新系统中,需要进行检验、检测人员认定申请填报。在填报中,其中有一项需要上传“专业培训经历证明”原件。请问该原件如何获取?在哪里可以得到该证明原件。请给出具体的操作流程和详细说明。谢谢了!
总局回复:按照相关的考核规则要求参加相关专业培训,将培训组织机构颁发的经历扫描上传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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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行政许可报名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许可系统无法登录,什么时间可以申请报名
总局回复:目前您可从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登陆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选择“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后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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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网上办理申请特种设备制造许可换证遇到问题

我公司所持质检总局颁发的电梯制造A级许可证(2021年8月14日到期)和四川省技监局颁发的电梯安装、改造、维修A级许可证(2021年7月26日到期)。
按规定应当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的 6 个月以前向发证机关提出许可证换证申请。现在离提前6个月的要求,时间还剩13天。
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网站“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完成法人用户注册、登录后,当进入到“我要办-详情页”选择“生产企业许可申请填报”的“直接办理”,在出现的“单位许可申请”页面选择“我单位已取得行政许可证书”并点击进入,但显示“没有找到匹配的记录”。到此,无法进行换证申请的下一步操作。
请问该怎么办?
总局回复:您好,目前四川省行政审批暂未使用总局开发的特种设备行政许可系统,相关许可申请您可登陆四川省的政务服务平台申请。


08

问:电梯检验员证件丢失如何补证

2019年考的电梯检验员证件丢失如何补证,特别着急,麻烦告知。
总局回复:您好,请与我局特种设备许可办公室联系咨询(010-59068675)。


09

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A/A3证
有几个问题:
1、已取得A3证的最早可以在到期前几个月开始进行复审,更换为A证?
2、A证可以在什么网可以查询?
3、丢失补办需要什么资料?去什么部门登记补办?
总局回复:证书复审要求请查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规则》或咨询当地发证机关,证书信息可在“全国特种设备公示信息查询平台”()查看。证书丢失补办工作可向您证书的发证部门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