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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新规6月1日实施,你关心的问题总局这样回复!(十九)

发布者:网站管理员   发布日期:2020-07-28 11:12 浏览次数:
1.问:电梯加装IC卡相关咨询
①电梯加装IC卡属于维修后,是否还执行2号修改单的的内容:如首层按钮绿色星形,出口层无需IC卡的规定。
②物业加装IC卡后群众很难判断是否是一般维修还是重大维修,如果物业和安装单位实际施工属于重大维修,但是为了省事对外宣传是一般维修,那么哪个部门负责调查。老百姓如何举报。
③如果出口层被锁,出入出口层也需要IC卡,是否违反规定,如何举报,什么单位负责处罚监管。

总局回复:电梯加装的IC卡系统应当符合相应检规的要求;如发现使用单位或施工单位涉嫌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可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反映。
 

知识扩充:

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2019)64号文件,对于通知中显示:仅通过电梯轿厢操作箱,层站召唤箱货按钮外围接线方式加装方式属于一般修理。请问电梯轿厢操作箱,层站召唤箱货按钮外围接线如何理解?如果检查中发现某小区电梯加装IC卡系统,主要以下三种情况:(1)用读卡器的触点,断开轿厢操纵盘上选层按钮或层站外呼按钮的回路,只有通过刷卡后方可使用相应的楼层的按钮进行相应楼层登记或外呼登记;(2)电梯IC卡系统的读卡器信号仅作为开关 ( 通常所认为的钥匙卡) 或通断信号不被电梯控制系统所采集,乘客刷卡后接通后,电梯仍然按照原呼梯方式运行,任意楼层均可接通;(3)电梯在制造出厂时已预留了IC卡通讯端口和相关图纸,经整机制造单位同意,加装IC卡控制系统,并按照规定的通讯协议,将IC卡系统的信息经该通讯接口传递给电梯控制系统来实现读卡功能。上述三种情况如果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2019)64号,是否都属于一般修理?

 

总局回复: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的通知(﹝2019﹞64号) 》规定,第(1)、(2)属于一般修理,(3)属于重大修理。

 

2.问:老旧电梯更换控制柜加装门机

老旧电梯更换控制柜,加装门机(以前是手拉门,改为自动门,厅门未更换),是否需要加装完整的轿厢意外移动安全装置(包括检测子系统,制停子系统)?

 

总局回复:根据您的描述,应根据使用单位和施工单位双方改造或重大修理合同予以明确是否配备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并由此决定是否检验轿厢意外移动保护装置。


3.问:在已有电梯维保单位的前提下,电梯使用方能否用具有电梯维修相应资质的其他维修单位对电梯进行维修?

总局回复:现行法规未对此行为予以限制。电梯使用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其使用的电梯安全负责;从事电梯修理改造等生产行为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4.问:电梯季度维保记录时间差问题
咨询领导:1.电梯维保单位相邻两次季度维保记录和半年维保记录时间相差100天——超过3个月,是否可以直接认定为超期维保,即不按技术规范进行维保?(技术规范中明确半月保不超过15天,季度保具体时间差未明确)2.之前总局回复,如果维保单位未及时填写维保记录,但说自己维保过了,且使用单位认可去维保了,可以补记录,不处罚。那如果两个月之后,检查发现维保记录未填写,或中间差一次季度维保记录,但双方认可维保过,是否也可以补,不处罚?

总局回复:《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的基本项目和要求,“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实施频次不得超出对应周期。如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按相应法律法规处理。

 

5.问:电梯安装标准咨询

领导您们好。咨询一下电梯安装标准的问题。gb7588-2003的6.3.2.3项明确了,有机房电梯曳引主机旋转部件上方,必须有不小于0.3m的垂直净空距离。那无机房的电梯安装时,要不要对曳引机旋转部件上方0.3m的垂直净空距离做要求?请回答要还是不要,谢谢!

 

总局回复:如涉及标准的释义,请咨询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联系方式见其官方网站。

本平台补充: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316-2311432

 

6.问:宾馆电梯内无监控年检是否能通过?
通过现场检查发现,公共场所的宾馆电梯质检报告无监控都通过了质量检验,电梯轿厢内对监控安装是否强制,请总局回复?
总局回复:总局颁布的电梯相关检验规则中无此项要求。如涉及其他主管部门或地方性法律法规规定的,请咨询相应行政职能部门。

 

本平台补充:这个要还看地方电梯安全法规(省、市、县出台的法规),很多地方电梯安全法规要求公共场所电梯必须安装监控设备。


7.问:关于轿厢双向安全钳是否需要进行8.5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
领导您好,对于轿厢上安装双向安全钳的异步电梯,在填写年度自检报告时,检规8.5项对重限速器安全钳试验是否需要检验?谢谢
总局回复:轿厢双向安全钳不是对重安全钳。


8.问:安装单位于2018年10月25日电梯安装完毕后将相关资料(有电梯施工方案、安装单位自检合格报告、电梯土建总体图纸、电梯告知申请表等)及两把钥匙(三角和控制箱钥匙)交付给使用单位使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询问笔录中都承认)。一直使用到2019年1月2日,之后使用单位因经营不善倒闭,人去楼空。2019年4月28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该台电梯处于通电状态,使用功能正常,层站屏显和呼梯按钮工作有效,可停靠二层和五层,当时没有看到人员正在乘坐电梯,厂区内另一侧有其它厂人员在上班,但该台电梯是新装电梯,未经监督检验合格。对上述情况,一、能认定安装单位实际上已把电梯交付给使用单位,能否按《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二条第三款处罚?二、对使用电梯能否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处罚?

总局回复:请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相关交接资料综合判断。

 

9.问:电梯轿顶空间

GB7588-2003中5.7.1.1 d)要求“轿厢上方应有足够的空间,该空间的大小以能容纳一个不小于0.50m×0.60m×0.80m 的长方体为准,任一平面朝下放置即可”,TSG T7001-2009中“3.2曳引驱动电梯顶部空间”要求“轿顶上方有一个不小于 0.50m×0.60m×0.80m 的空间(任意平面朝下即可)”。但GB7588-2003与TSG T7001-2009中均未对这一空间的具体位置作明确要求。请问:1、这一空间是否要求在电梯轿厢投影面内?2、这一空间是否要求有一个面在轿顶平面上?轿顶反绳轮外罩上方悬空有这样的一个空间是否满足要求?3、在井道顶部空间非常充足的情况下(即使轿厢冲顶,轿顶站人空间上方也大于1.8m),且轿顶可站人面积满足不小于0.12平方米的情况下,这一空间是否还需做要求?
总局回复:如涉及标准的释义,请咨询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联系方式见其官方网站。

本平台补充: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联系电话:0316-2311432

 

10.问:A换证A2问题咨询

您好。16年申请B升A,18年复审,在17年试安装了一台3.0m/s的客梯,现在申请A换证A2,那这台3.0m/s的电梯是否能算在A升A2的业绩里面?
另外,A换证A2要求的扶梯为试安装的,是否能算在业绩里?

总局回复:《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 07-2019)G1.9已明确相关换证业绩要求。

 

11.问:业主共有人管理的电梯如何确定使用单位名称

现在工作中遇到原先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电梯,由于业主与物业公司发生矛盾,现电梯由整幢楼业主共同管理。
那么现在该电梯的使用单位如何确定,是要求共有人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做为使用单位,还是由共有人推选出某位业主由该业主做为使用单位,这两种方法是否都可行。
总局回复:《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2.1中已明确使用单位的规定要求。


12.问:电梯维保工作
请问,B电梯公司新接手A电梯公司的电梯保养工作,B电梯公司与用户签订新合同后,B电梯公司是应该按新签订合同要求重新开展维保工作,还是按照原A电梯公司的保养周期继续维保工作?(例如:原A电梯公司按保养周期本应按保养周期需要季度保养,但是B电梯公司接手A电梯公司的电梯保养工作后,B电梯公司是应该按新合同规定做半月保养,还是应该按原A电梯公司保养周期做季度保养?)
总局回复:根据您的描述,使用单位应当做好B公司与A公司电梯维护保养的交接工作(含电梯的相关检查确认),;B公司根据签订的合同要求,开展电梯维保工作。


13.问:电梯保养和维修

1、法律法规规定两个人做维保,是否必须每时每刻都要两个人,中间需要买配件,一个人离开,那另外一个人是否必须停止保养吗?
2、那电梯维修是否也规定必须两个维修人员同时进行?

总局回复: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具体作业人员的配备由维保单位根据现场实际作业情况决定。

本平台有话说:维保作业必须两个人是很多地方上的规定。

 

14.问:电梯维保工作
1、学校放假期间,电梯维保公司是否需要正常对其电梯进行正常维保工作?但是由于放假管理人员不在没法开门和签名的情况下,应该怎么正常工作?电梯保养工作是否一定要通过任何方式或者途径完成?
2、春节期间,由于放假和本地习俗原因,春节期间会造成很多电梯不能正常维保工作,这样的情况是否属于不按规范维保?但是由于放假关门和本地习俗问题,电梯公司无法进入完成维保工作,应该怎么办?
总局回复:《电梯维护保养规则》(TSG T5002-2017)规定了电梯维护保养的基本项目和要求,“半月、季度、半年、年度”维保项目实施频次不得超出对应周期,具体维保计划与方案由维保单位商电梯使用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制定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