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新规6月1日实施,你关心的问题总局这样回复!(十五)
问:电梯网上告知后是否可以施工?
总局回复:《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工作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3〕684号)已明确,请遵照执行。(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的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情况书面告知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告知后即可施工。接收告知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要求施工单位补充告知书内容以外的其它信息,不得要求提供除特种设备许可证书复印件以外的其它材料。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施工告知后,应予以签收。有条件当场签收的,应当场予以签收;无法当场签收的,应于2个工作日内予以签收;逾期不签收的,视为施工告知生效,施工单位可以施工。)《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中已明确,施工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履行告知后、开始施工前,向检验机构申请监督检验。 问:关于电梯在合同期,第三方维修的问题
总局回复:现行法规未对此行为予以限制。从事电梯修理改造等生产行为的单位应依法取得相应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问:电梯维保人员是否能同时被两个以上维保单位聘用
总局回复:持证的电梯维护保养人员属于企业取得电梯修理许可的资源条件之一,不得共享。 问:旧梯移装是否需要加装完整的轿厢意外移动安全装置
总局回复:根据《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移装属于安装,应满足安装监督检验要求。 问:关于人员条件 与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分公司所在地缴纳社保的技术人员,在位于不同省级区域的总公司工作。总公司申请许可,分公司不申请许可的,请问该员工是否可以作为该总公司申请设计许可的资源条件?
总局回复:可以。 问:TSG 07-2019条款咨询 2019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TSG 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的第2页第2点许可条件,其中2.2.1人员中工程技术职称与学历和技术工作年限比照表。想请问一下,这个工作年限是指拿到毕业证书之后的工作年限,还是一直从事此工作,但是在工作期间才拿到了相应的毕业证,而拿到毕业证书之前的相关工作年限也可以算在内。
总局回复:取得毕业证之日起,计算工作年限。 问:关于自动扶梯换证业绩参数要求
总局回复:根据您的描述,该单位自动扶梯业绩满足换证要求。表G-4不适用于换证。 问:关于轿门旁路状态检修运行的疑问
总局回复:根据您的描述,符合检规要求。如涉及标准的释义,请咨询全国电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具体联系方式见其官方网站。 问:2014年后的设备,更换控制系统 2、有6台某厂电梯安装于2013年,施工单位办理了告知和制造单位办理了7588备案,但由于甲方原因一直没有检验,也没有投入使用,近日甲方想重启项目,找原厂家对电梯进行验收。但是由于6年来管理不善,设备已经出现部件丢失,无法使用。原厂家提出修理费用和验收调试费用,甲方认为价格过高,两家没谈妥。甲方遂找来其他第三方电梯制造厂,协助修理,第三方电梯厂打算按照现行标准更换电梯控制系统,并重新检验设备。 那么,第三方电梯厂能否重新申请办理安装告知或大修告知(甲方保留了电梯的原始技术资料)?由于层门无法更换了,该电梯的检验除层门外依据最新检规进行检验,可以吗?
总局回复: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释义》,对于在用电梯的改造、修理,如原制造单位已经不存在,或者原制造单位不再具有相应资格,没有能力进行改造、修理的,电梯产权单位可以选择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改造、修理。对于修理的,由实施修理的单位对电梯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2.新装电梯按照《质检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等6个安全技术规范第2号修改单若干问题的通知》(质检办特函〔2017〕868号)要求进行监督检验。 问:TSG 07-2019的条款咨询 做为资格评审的条件,这两个证是都可以用的。但是实际工作中取得这个电梯中级技工职业资格证是否就可以代替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持证上岗进行电梯维修保养工作。还是说就算有这个电梯中级技术职业资格证但需要同时取得电梯修理作业资格证才能从事电梯维修保养的相关工作。
总局回复:取得“电梯作业”资格才可进行电梯修理。 问:型式试验证书问题
总局回复:电梯整机型式实验证书的覆盖见型规附件H;具体证书的覆盖情况请咨询出具证书的型式试验机构。 问:如何报备问题 总局回复:《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对更换梯级驱动链未作规定;如原制造单位不再具有相应资格,电梯产权单位可以根据需要选择取得相应资格的单位进行改造、修理;改造单位应对改造后的电梯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修理单位对电梯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