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梯新规6月1日实施,你关心的问题总局这样回复!(四)
问:改造与大修的区分与授权
按照现行《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改变轿厢自重(大于5%的额定载重)应属于改造施工,施工单位具有相应制造和改造资质,但未取得原制造单位的委托(2014年以前生产的电梯)。但是,如何同时有更换不同型号(或规格)的驱动主机、控制柜等施工行为。
总局回复:根据您的描述,属于改造;对于《特种设备安全法》实施之前已经投入使用的老电梯,可延续以往的工作方式。(PS:“可延续以往的工作方式”是什么样的方式?) 问:大修与改造监督检验
2019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市监特设函〔2019〕64号)已于2019年6月1日正式生效实施,那么对于2019年5月31日及以前按照2014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国质检特〔2014〕260号)办理了大修或者改造开工告知的,2019年6月1日后如何进行监督检验,即如何确定施工类别?(注:按原2014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划为改造的,按照2019版《电梯施工类别划分表》可能为大修甚至为一般修理)
总局回复:按照调整后的《施工类别划分表》确定施工类别进行界定,并以此确定是否进行监督检验。 问:安装修理资质申领 总局领导你好:我们公司是2019年5月底拿到的电梯安装修理行政许可受理单,请问在6月份试安装需要按照6月1号前的老政策试安装还是按照6月1日后的新规新政策试安装。
总局回复:根据您的描述,应按照新许可规则执行。 问:关于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实施意见的问题 2019年5月份一电梯安装维修单位进行了鉴定评审,6月初完成了整改,原许可确认项目为B级(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维修、B级乘客电梯安装;现在,按照根据TSG07-2019《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和《市场监督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许可项目发证调整为B级电梯(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杂物电梯)安装(仅限修理)、B级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安装(含修理)。这样是否可以?
总局回复:可以。 问:关于新取电梯修理资质的问题
公司属于大的物业管理公司。原有电梯自动扶梯B级修理许可资质。2020年2月到期。
总局回复:1、原许可证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2、需取得电梯安装许可;3、重大修理并交付使用相应许可子项目的产品各一台即为换证业绩。 问:关于自我声明承诺换证问题:
公司现有电梯自动扶梯安装维修资质。公司的绝大部分条件符合自我声明承诺换证的要求,但在业绩方面略有欠缺:
总局回复:1、可以;2、安装和重大修理数量之和满足业绩要求即可。 问:关于电梯司机
总局领导:你好!根据法律法规及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医院使用的病床电梯及2.5m/s的旅游观光电梯,需要配备电梯司机,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电梯司机不再需要持证,请问:医院使用的病床电梯及2.5m/s的旅游观光电梯,还用配备电梯司机吗?如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配备电梯司机,能否查处。烦请回复。谢谢!
请问总局领导,关于电梯监护使用有两个问题需要咨询。1、电梯定期检验时,对于上次定期检验后使用单位采取安全措施进行监护使用的C类项目,使用单位继续对这些项目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时,检验结束后是否应该针对监护使用的C类项目仍判不合格,出具《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意见通知书》,要求使用单位在《通知书》上签署监护使用的意见?2、电梯监护使用的项目检验结论应为合格还是不合格?
总局回复:1、可以;2、检验结论可以填写“合格”。 问:电梯许可证等级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根据新法规(附件1),新旧生产单位许可项目对应表指出,许可种类为电梯安装(原许可级别为B、C类)的单位,新许可级别均为B。
总局回复:1、原许可证继续在原许可范围和有效期内有效;2、可进行许可证转化,但对许可范围进行限制。 问:关于“机械锁紧”与“轿门锁”的区别 总局领导好!TSGT7001附录3.7项关于井道壁距离的描述道:“如果轿厢装有机械锁紧的门并且只能在开锁区域内打开时,则上述间距不受限制。”请问1.此处的“机械锁紧的门”是否就是指装有轿门锁(完全符合检规对厅门锁要求)的门。2.是否存在某种机械锁紧装置,即使不完全满足轿门锁要求的情况下,也能满足轿门的机械锁紧,从而对井道壁距离不作要求。例如某种带有电器安全装置的金属锁紧装置,重力不能导致开锁,但电器安全装置无法保证门锁啮合深度。那此种机械装置是否满足检规3.7项的要求?
总局回复:1、装有型式试验合格轿门锁的轿门符合“机械锁紧的门”的要求;2、目前没有您描述的装置。 问:别墅电梯检验
家用电梯安装在公共场所需要检验吗?如果需要检验按那个标准进行检验? 问:型式试验证书
总局领导您好:我是从事电梯检验工作的,我想问一个电梯检验中有关的问题。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的告知日期是2018年8月10日。电梯出厂日期是2018年7月20日,主要部件驱动主机的型式试验证书:发证日期:2016年9月14日,换发证日期:2018年9月10日,下次核查日期:2020年9月14日前。领导您看曳引机型式试验证书是否符合要求,谢谢。 问: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总局专家您好,我公司属于外商独资企业,目前已经取得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因为有的国外销售也需要此证书,请问专家,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有没有纯英文版的 总局回复:没有,给外方企业的是中英两种文字都在证书上。 |